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假期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2017年暑假期间的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现将假期学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学年度暑期放假时间:2017年7月10日-8月29日。
2.学生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推迟返校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实行暑假留校学生登记制度。学院要按表格设计项目登记留校学生信息并于放假前报学工部、后勤保障部备案。
4.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假期学工值班人员要强化值班责任意识,保持通讯通畅,遇有重大事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假期开展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制封建迷信、传销、邪教等活动。提醒学生提高旅行交通、涉水游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各环节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通知规定按时返回学校。
6.本科生新学期定于
7.新学期前期工作安排:
学 生 工 作 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