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我校优秀办学传统,为70周年校庆做准备,筹扩建校史馆,拟面向全校师生、校友、离退休职工及家属等长期征集和学校发展有关的历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包括照片视频声像资料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国家领导人、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带、录像带、有关领导及国内外友人的题词、赠言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2.我校各个时期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照片、任命书等。早期学校各院、系、部、处领导、教授的任命、聘用、奖励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或日记、教案、手稿及信函等等。
3.我校团体和师生员工个人在校内外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级各类奖杯、奖状、奖章等奖品及荣誉证书等。
4.友好单位或个人赠送给我校的反映重要活动的纪念品等。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礼品及照片等。
5.校友赠送给学校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
6.我校教职工主编的教材、专著、译著以及学校早期形成和使用过的有史料价值的教案、教材、试卷、教具模型、学生证、借书证、记分册、录取通知书、毕业派遣证、校内使用的票证等。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纪念品及通讯录等。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
7.教职工在国外期间的具有保存展出价值的实物等。教职工和校友在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会议、重要比赛等)中形成的文稿、证书、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出席国际、国内或在我校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的照片(包括合影、声像材料)。
8.我校各个时期的校牌、印章、校标、校旗、校徽、证章及重要报纸、杂志、简报、批文等。
9.学校各个时期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复制件等。
10.反映或记载校友各个时期的重要成就或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录音、录像等)。
11.学校各个时期重要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及实物。12.学校各个时期出版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等。
13.其他有校史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等。
二、征集办法
1.上述所有史料及实物请务必配以准确详细的文字说明(表格见附件)。
2.史料及实物征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捐赠。对于捐赠史料和实物者,我们将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并在展品上标注捐赠者,以资纪念。
(2)代管和复制。对个人持有的特别珍贵的史料与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如持有者不愿捐赠,对采用的史料实物制作复制件或进行数字化加工后,原件可退还给提供者。
(3)接收出让。愿意将我校珍贵史料与实物出让给学校的,在经过鉴定、确认后,协商双方可以接受的价格,签订出让协议。
3.持有者可亲自送交档案馆校史馆,也可通过电话联系,我们派人登门领取。有重要校史资料及实物征集线索的,也可以向我们提供或相互转告。
三、联系方式
上述校史资料及实物捐赠的受理单位为档案馆校史馆。
联系人:高斯,027-88387635,15927332746
电子邮箱:znufedag@163.com 或OA系统档案馆高斯
恳请您与我们联系,相互告之或提供各种征集线索,并就校史馆扩建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校史馆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