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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来校探讨“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15-01-06

新闻网讯(毛晖、陈思、潘若晨报道)5月17日上午,由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承办的教育部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泉楼北403会议室隆重举办。教育部高教司的有关领导,以及上海财经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等多所开设财政学专业的高等院校领导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第一阶段的发言由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主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中华书记致欢迎词。在欢迎辞中,张书记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学校财政学专业的发展历程和近年来取得的成就,希望会议通过各位专家学者的探讨,有效推进财政学专业本科教学质量的国家标准制定,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治与管理教育处吴燕处长指出,财政学专业教学应进一步把握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强化育人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她希望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能对国标制定发表意见,大家共同商讨国标初稿的制定,争取在今年年底制定出符合我国财政学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国家标准初稿。

 

    教育部财政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教授简短介绍了财政学教指委成立以来承担的工作,主要包括师资培训、国标制定工作、财政学专业申报审核批准工作以及2014年精品视频公开课专业导论类课程的安排等。目前教指委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在下一阶段教,教指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国标的制定、举办第二届师资培训班以及继续研究财政学教学的难点重点。樊校长希望在座各位专家畅所欲言,在商讨国标初稿的制定过程中,准确把握教育部关于国标制定的要求、作用,以及财政学专业的性质和定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简要介绍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科人才培养的有关情况。杨校长结合其多年的教学经验,指出在财政学人才培养过程中,应注重精英教育与大众化教育的关系;应用型人才培养与专业型人才培养的关系;财政学的定位和财政学的发展模式;财政学教学的亚洲模式与欧美模式等。杨校长期望各位专家学者在商讨国标初稿制定的同时,也对我校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出一些改善意见。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室主任张锦华教授对我国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专题调研情况,进行了简单汇报。教指委对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与发展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分析了各高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教学情况、就业情况以及目前建设所取得的成效。针对问卷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教指委提出了适当降低总学分、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育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及严格把关教材建设等改善建议。

 

    教指委秘书处宋健敏教授介绍了教指委编制国标初稿的过程,并说明了教指委目前形成初稿的基本内容。她期待经过这次会议的研讨后,国标的制定能进一步完善。

 

    大会第二阶段的发言,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教授主持。与会各位专家学者对财政学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草案)进行了全面和深入的研讨。南京审计学院副校长裴育教授、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务处处长杨志安教授、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教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计金标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雷根强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大学副校长马骁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钟晓敏教授、新疆财经大学校长崔光莲教授、吉林财经大学副校长杨春梅教授、广东商学院副校长于海峰教授以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随新玉教授等高等院校领导对草案提出了各自的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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