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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灿明校长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1-06

新闻网讯(通讯员 詹新宇)据《光明日报》和《人民法院报》消息,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主题为“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全国部分法学院校校长(院长)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李少平主持座谈会。包括我校校长杨灿明教授在内的全国20位法学院校校(院)长王利明、吴志攀、黄进、王广谦、何勤华、施建军、付子堂、马怀德、王振民、韩大元、张守文、蒋建湘、左海聪、李友根、肖永平、徐忠明、齐延平、廖永安、徐崇利应邀参加会议并作发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深化法院司法改革,人民法院必须与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者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法学实务研究和教育。实践之树常青,司法发展需要理论支撑,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繁荣离不开司法实践。周强强调,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风向标,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要共同努力,加强对各类案件的研究,为法院的司法改革和实践提供理论支持。要共同围绕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加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周强要求,要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单位的合作,共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要积极推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双向交流机制,扩大双向挂职规模。

 

    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杨灿明校长作了题为《作为法律人才培养新模式的双向交流机制》的主题发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的内容。杨灿明校长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主题发言中就法学院校如何正确看待、理解和完善“双向交流机制”等问题同与会领导、专家交换了意见。他提出为确保法律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的很好贯彻和落实,应成立高层次的双向交流协调机构,应扩大人才交流的数量和范围,将更多的青年教师、博士纳入到“双向交流机制”中,形成长效的管理和协调机制。同时,还建议提高法律事务部门专家在大学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参与度。

 

相关链接:

 

1.http://www.cssn.cn/zx/yw/201411/t20141127_1418652.shtml

 

《光明日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部分法学院校校长座谈会

 

2. 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4-11/27/content_90903.htm?div=-1

 

《人民法院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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