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布置开学后党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全校各单位:

根据校党委安排,现将开学后应完成的党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工作

1. 开展“讲道德、有品行”和“讲奉献、有作为”专题学习

在已开展的“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两个专题学习的基础上,9月份,以“讲道德、有品行”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的重要论述,按照校党委提出的履职明责要求,立足自身岗位,体现高校教师的优良作风。11月份,以“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重点学习党中央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专题学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做好专题辅导。在做好集中统一学习的同时,要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2.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我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载体,是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的有效手段。学校明确每月第一个星期四(遇假期顺延至下一个星期四)为学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因开学迎新工作,本学期第一个“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定为98日,对确实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及时将活动的要求、学习内容、活动情况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传达到每个党员。(1)开展集中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集体朗诵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2)现场交纳党费。认真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报党费交纳使用情况。(3)结合实际讲党课。党课可由支部书记讲授,也可由身边先进模范和党员讲授。要紧密结合党支部实际,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要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党课的有效性和吸引力。(4)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成员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5)开展讨论交流。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重点讨论以下几个议题:结合共产党员标准讨论如何做合格党员;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讨论如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学先进典型,讨论如何保持优良传统;结合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讨论如何敢于担当作为。

3. 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要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来确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要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对党的组织生活会的内容要进行认真研究。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的大会,通报支委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4.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在本学期末结合党支部工作总结进行,整个评议工作要在二级党组织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要求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要把党员的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用发挥、道德品行等作为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内容。民主评议党员可以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结合开展。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 召开民主生活会

12 月底以前,各二级党组织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开展谈心交心、查找存在的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联系单位及个人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要邀请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列席会议。本学期放假前请将会议记录(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送交党委组织部备查。

二、关于2016年度党建任务指导书

1. 请各二级党组织及相关单位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度党建任务指导书》(中南大党字[2016]78号)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以落实管党治党职责为主线,深化“五个要素”,健全“五个体系”。

2. 建立学校党委、学院党组织、党支部三级党建工作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台账、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提档升级台账。

3. 开展四级述职考评工作。完善以问题、问效、问责为导向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开展校、院(部)、支部、党员四级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学校党委向省高校工委述职并接受评议,二级党组织向校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党支部向二级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党员向党支部述职并接受评议。学校党委将党建工作纳入2016年度二级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管理考核内容,对不重视党建、抓不好党建的二级党组织书记,学校党委将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适时选择2-3个二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问效”试点,运用考评结果,实行分类排队序位化管理。

三、关于两访两创工作

请各二级党组织及相关单位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年“两访两创”活动实施方案》(中南大党字[2016]75号)的要求,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安排好访谈工作,特别要做好新生访谈和新进教师访谈,稳步推进“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实现对教室、寝室、教研室(实验室)访谈的“全覆盖”,中层以上干部至少要听一次教师讲课,访谈一个教研室(实验室),每位教师至少要访谈一个学生寝室。请各二级党组织及相关单位于11月中旬报送“两访两创”访谈、创建工作情况和全年活动实施总体情况至党委组织部。力求规定要求不走样,访创工作既有特色,更富成效。

四、关于党费收缴工作

请各二级党组织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及时将上缴党费的进账单交至党委组织部。请各基层党组织以“支部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党支部要坚持常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把按月交纳党费作为一项基本活动,提醒督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按时向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的基层委员会要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党员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五、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近期开展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请各二级党组织严格执行组织工作纪律和程序,做好二级党组织和下设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六、关于党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把党校姓党作为根本原则,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和党建业务培训,规范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工作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分党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年底前对分党校工作实施一次全面检查。适时推进学校新型党校智库建设计划,各学院推荐专家加入学校党校智库,构建协同创新的新模式新机制。

七、关于党员发展及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不断优化提高全校党员队伍的整体结构和综合素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程序和入党材料,做好2016级新生党员的党员资格认定、党员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1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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