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入党积极分子等对象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各二级党组织:

为做好2017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期数

各分党校2017年分别举办12期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具体期数根据各二级党组织党建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

二、学时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每期不少于20学时(每45分钟为1学时),其中集中培训9学时(3次课),自学研修7学时、主题实践活动2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每期不少于2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5学时(4次课、1次考试),自学研修5学时,主题实践活动2学时,学习交流2学时。

(三)预备党员培训

每期不少于32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2学时(3次课,1次考试),自学研修10学时,主题实践活动6学时,学习交流4学时。

三、培训内容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2.党校编印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

3. 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

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

1.《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2.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

3.《发展对象与新党员培训教程》;

(三)预备党员培训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3.《发展对象与新党员培训教程》;

4. 党的先进性、党性修养;

课堂学习之外,各二级党组织还要组织学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20161278日)和中央文件精神。

各培训班学员应加强自学。自学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

四、工作流程

 (一)计划、课表、名单上报

各分党校于310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计划、课表和学员名单报送党校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党委组织部、党校李文静。各分党校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备查。

(二)资料领取

各分党校工作人员于31317日到党校办公室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发展对象与新党员培训教程》等教材,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登记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情况鉴定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预备党员培训鉴定表》等表格。各单位工作人员和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各表经审核盖章后,须存入学员个人档案。

(三)班级管理

各培训班要求配备班主任1名、班长1名、组长若干名,负责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班主任一般由分党校教务办公室主任担任,班、组长由班主任指定。学员参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应向班主任请假。

(四)考核管理

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结束后,对学员采取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进行结业考试,但要进行平时考核。

1.命题阅卷

各分党校自行命题、制卷,安排考场,落实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组织阅卷。

2.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工作由分党校和党支部联合进行。平时成绩包括课堂学习、实践活动、学习交流活动的出勤情况,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课后作业完成情况等。

3.成绩评定

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班学员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情况各占5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平时成绩即为个人成绩,总评成绩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优秀学员人数不超过每期培训班结业总人数的20%。分党校于考核结束一周内,将考核成绩表电子版通过OA邮箱发党委组织部、党校李文静。

4.证书核发

各分党校根据考核成绩,到党校办公室领取合格学员结业证书、优秀学员证书,并将证书填写或打印无误后到党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五、组织管理

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分党校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人员,配强工作力量。

(一)认真落实

各分党校要认真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使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在列为发展对象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每位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每位党员入党后一年内能够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二)插班安排

没有设立分党校的二级党组织安排本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到对口的单位插班学习。机关党委、图书馆直属党总支、后勤集团直属党总支、校医院直属党总支等单位学员到统计与数学学院分党校插班学习;继续教育学院党委、资产经营公司直属党总支、MBA学院直属党总支等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学员到首义校区分党校插班学习,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学员到外国语学院分党校插班学习。学员所在单位应协助开班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日常教育

各二级党组织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同时,应积极开展分层次、多形式的经常性教育活动。

   六、培训经费

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训所需经费由各二级党组织按学校财务要求申报预算,具体开支项目及标准按《中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党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南大党字〔201687号)执行。

为方便日常工作联系,请各二级党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入党校工作QQ群,群号:575178641

  

党委组织部、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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