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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党内《准则》《条例》学习辅导会

发布时间:2016-06-08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许浩浩 通讯员 徐悠扬)67日下午,学校在文泉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文均简称为《准则》《条例》)学习辅导会。校党委书记张中华、党委副书记齐文远、王文贵出席了本次会议,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本次会议由湖北省委党校建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大立教授主讲,齐文远主持会议。

  


《准则》《条例》是在党的十八大会议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背景下修订的两项党内规定。其中1997年3月制订试行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制订正式版,经重大修订后于2015年10月印发,并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1997年2月制订试行版,2003年12月正式出版,并于2015年10月再次修订后印发。

在对两项规定修订的时代背景回顾后,任大立教授用“遵循党章、与时俱进、法纪分开、协调配套”十六个字概括其指导思想。坚持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任大立强调,党的建设过程中,始终遵循“全面”二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全面”治国理政战略思想,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是治国为政的战略目标;二是“全面深化改革”,这是治国为政的根本动力;三是“全面化治国”,这是治国为政的基本方略;四是“全面从严治党”,这是治国为政的根本政治保障。

  



任大立强调,《准则》作为党内的基础性法规,是党员的道德高线。该准则相对于原准则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对象上做“加法”,由以前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扩大为针对全体党员;二是在内容上做“减法”,删除“8个禁止,52个不准”等相关内容;三是在要求上由他律变为自律,将纪律约束变为道德要求。

在对《条例》的解读中,任大立教授指出这是“党员的行为底线。”他为在场培训学员介绍了纪律处分条例的主要修订、对违反政治纪律的新规定、违反群众纪律的新规定等内容,并对“妄议中央”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妄议是不分场合之议,是无客观事实依据之议,是无逻辑之议,是无程序之议。

任大立在对《准则》与《条例》进行总结的过程中强调:“《准则》和《条例》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坚持正面倡导,立德向善,指明了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立规惩恶,划出了行为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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