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专场听证会的反馈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05

全校师生:

校团委于20151217日召开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专场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就我校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的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取得了良好效果和广泛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促进团员青年全面发展。同时,为畅通广大同学对学校相关工作建言献策的渠道,进一步推动校园民主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校团委举办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专场听证会。

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20151210,校团委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专场听证会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主办单位、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及地点、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等。

(二)确定人员。通过自主报名及学院推荐,确定了21名听证参加人,含在校各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51215日,校团委通过官方网站公示了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听证陈述人确定为校团委副书记梁娜、干事何演、校团委组织部部长陈俐帆和副部长刘怡凡。

(三)组织旁听。截至20151216日,通过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线上、线下平台自主报名,确定了30名听证旁听人,分别来自各学院与各级学生组织。

(四)现场听证。20151217,校团委举行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专场听证会,21名听证参加人中有1人请假,实际到场20人。听证会由校团委干事林晶晶主持。会议流程包括:1.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及注意事项、介绍听证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2.校团委副书记梁娜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草案;3.听证参加人依次发表意见或提问,听证陈述人就相关问题作解释和说明;4.校团委组织部部长陈俐帆宣读相关议题备选方案;5.听证参加人就各议题备选方案进行举手表决;6.校团委副书记梁娜作听证会总结;7.每一名听证参加人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确认。

三、反馈采纳

(一)反馈意见

1.关于立项(评优)名额分配,大部分听证参加人同意:按照各申报单位的人数规模及项目总数等依据采取按一定比例分配名额的形式,由各申报单位推荐一定数量的项目(团队)参与校级立项(评优)申报,立项(评优)名额的分配按照各类别申报总数,按一定的比例,根据专业评审确定排名及立项(评优)资格。另有听证参加人提出根据上期项目质量实行浮动配额制以及在班级层面设置优秀组织奖等建议。

2.关于实践经费资助方案,全体听证参加人均同意将现有的“立项经费”、“结项经费”两次资助方式变为“立项经费”、“中期经费”及“结项经费”三次资助,即获得立项资格的项目(团队)将在暑期社会实践开展前获得相应的立项经费;在活动开展期间,校团委将对各个项目(团队)进行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团队)方可获得中期经费;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对各项目(团队)进行结项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团队)将根据审核情况获得全部结项经费或部分结项经费。部分听证参加人还就优秀项目奖励机制以及资助经费发放时间等问题提出了疑问与意见。

3.关于结项标准与要求,大部分听证参加人同意:未通过中期审核的项目(团队)将被取消结项资格;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不完全结项项目(团队)给予部分后期经费,但取消其被授予结项证书资格;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审核但未通过成果转化率审核的不完全结项项目(团队)给予部分后期经费,并授予结项证书。听证参加人和听证陈述人双方还就使用的成果检测软件、通过标准、结项评审环节设置等问题进行了具体交流。

4.关于其他事项听证参加人主要提出了在宣传、指导老师、准备时间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希望可以得到解决和改进。

(二)意见采纳

1.对于立项(评优)名额分配、经费资助额度和方式以及结项标准等问题,校团委将在充分考虑听证参加人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调研,并报书记办公会研究讨论,结合备选方案表决情况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实施办法(试行)》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针对听证参加人提出的其他疑问、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一一进行了现场解答,同时,校团委拟于明年起对社会实践成果的上交材料建立反馈机制;对立项项目增加中期考核环节;同时,对实践技能、财务、宣传、安全等方面开展充分的前期培训。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

学代会(研代会)专门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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