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办字〔2001〕1号 2001年1月5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教厅秘[2000]3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公文用纸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我校自2001年1月1日起,向上级机关上报的公文用纸均采用国际标准A4型。
2、根据“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的规定,凡校内职能部门对外正式行文均须使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函件”版头。
3、凡校内各职能部门向上级机关上报的公文必须送校办,经专人核稿后,方能上报。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公室
200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