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办公室办公物品管理规程

发布时间:2015-01-05

为了严格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经费开支,特制定办公室办公物品管理规程。

一、办公物品购置

1、责任主体

办公物品系指未纳入整体购置计划而确需购买的办公物品,包括礼品、设备和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统一由综合科办理。

2、购置计划

所有办公物品的购置必须事先提出购置计划。购置计划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综合科汇总。购置计划须说明理由、用途、数量、规格、经费等事项。购置计划的标准格式由综合科设计规定。购置计划经主任会研究后实施。

急用物品来不及提交购置计划的,先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报告后才能实施。

3、采购方法

在办公物品库存不足或有真实需求的情况下,按照成本最小、价格最优惠的原则,选择直接购买或者订购的方法来实施物品购置计划。

4、订购单

在办公物品采取订购方式的情形下,由办公室与供货厂家签订订购协议。订购物品的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需经主任会集体议定。主任或委托分管副主任签字后,协议方可生效。

5、价格决定

办公物品的购买或订购价格须经由主任会研究认可,并由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字后确定。经办人员不能单独作出价格决定并实施。

6、接货程序

购买或订购的办公物品送达后,统一由综合科接货。综合科应由财务专管员对物品进行验收,核对物品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购货单经验货人、购买人和接货人三方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或分发使用。其中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应由分管主任验货。

7、支付程序

收到物品、完成验收程序后,付款单经主任签字后,由办公室财务代理人统一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人不能直接到财务部报账。

8、分发规定

办公物品统一由综合科接货和分发。除另有规定之外,办公室各科室不能不按规定自买、自购办公物品。

二、办公物品的分发领用

1、申请手续

各科室需用办公物品时,应提交申请,写明所需物品数量、规格等事项,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校内其它部门需领用办公物品时,由该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该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申请汇总

物品申请统一由综合科汇总,写明申请日期、申请部门、物品名称、物品规格、物品数量等,报分管副主任审查确定。

3、物品分发

综合科核定的申请,按照要求备齐全部物品,分发申请部门。

4、物品登记

综合科分发完物品之后,应做好物品分发领用登记,写明分发日期、名称、数量、领用部门、领用人等,并存档保留。

三、办公物品的保管

1、责任主体

综合科统一负责办公物品的保管事务,包括管理制度、日常保管等。

2、填写台账

所有入库的办公物品,由综合科一一填写台账或卡片,做到账、物相符。

3、物品保管

物品的保管,应以集中为原则。综合科需清楚掌握办公物品的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核对,确保物品的有序摆放、清洁和安全。

4、物品盘存

办公物品应一年盘点两次,即每年6月和12月各一次。盘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盘点要求做到账、物一致。若有账、物不一致,须查明原因并报主任。

四、办公物品使用管理

1、办公物品使用的分类

办公物品的使用分为个人使用的物品和部门共用的物品。

2、个人使用物品的责任

个人使用的办公物品,个人使用并由个人负管理责任。

3、个人使用物品的用量

个人使用的办公物品,应按照确属工作必须、节约开支的原则予以安排。

4、部门使用物品的用量

部门使用物品的用量根据部门业务性质、人员数量等因素予以安排。

5、部门使用物品的责任

部门使用物品归部门内部公共使用,并由部门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承担物品损坏、丢失等的相关责任。其管理人员名单须报综合科存档。

6、办公物品的使用能实行定额管理的,应进行严格的定额管理,能以旧换新的应以旧换新,确保节约办公成本。

7、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领用其工作需要之外的物品,也不能公物私用。各种办公公用物品,非因公务不得使用。

8、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及时收回借用的办公室办公用品。

9、物品报废、调出时,应经主任审定后办理相应手续,并在台账上注销。

10、个人因过失损坏、遗失办公物品的,按购置时的价格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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