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申请流程,严肃周会议表权威性,特制定以下规程:
一、周会议表范围
(一)党委常委会、校务会等;
(二)涉及多个单位或人员参加的会议;
(三)全校性重大会议;
(四)校领导认为其他需上周会议表的会议。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秘书)在办公系统中申请会议:会议内容应简洁明了,突出会议主题,主持人一栏原则是校领导,其他人员排序参照学校二级单位排序或姓氏笔画排序,在场馆要求中填写“请上周会议表”,并于每周五下午3:30之前提交至综合科。
(二)拟定。每周五下午3:30后校办综合科开始拟定周会议表,周会议表应该包括会议时间、会议主题、参加人、主持人以及建议地点等元素,其中参加人以承办单位申请会议时填写的姓名、排序为准。
(三)发布。每周五下午4:30后,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秘书)查看周会议表,并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参会,校办综合科于下周一上班前将本周会议情况报送至相关校领导。
三、其他说明
周会议表一经发布,原则是上不再进行任何增加、修改,如临时增加相关会议,由承办单位自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