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校周会议表制定规程

发布时间:2015-01-05

(2014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申请流程,严肃周会议表权威性,特制定以下规程:

一、周会议表范围

(一)党委常委会、校务会等;

(二)涉及多个单位或人员参加的会议;

(三)全校性重大会议;

(四)校领导认为其他需上周会议表的会议。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秘书)在办公系统中申请会议:会议内容应简洁明了,突出会议主题,主持人一栏原则是校领导,其他人员排序参照学校二级单位排序或姓氏笔画排序,在场馆要求中填写“请上周会议表”,并于每周五下午3:30之前提交至综合科。

(二)拟定。每周五下午3:30后校办综合科开始拟定周会议表,周会议表应该包括会议时间、会议主题、参加人、主持人以及建议地点等元素,其中参加人以承办单位申请会议时填写的姓名、排序为准。

(三)发布。每周五下午4:30后,各二级单位办公室主任(秘书)查看周会议表,并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参会,校办综合科于下周一上班前将本周会议情况报送至相关校领导。

三、其他说明

    周会议表一经发布,原则是上不再进行任何增加、修改,如临时增加相关会议,由承办单位自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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