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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

发布时间:2015-12-11

   新闻网讯(通讯员 程凌华 邓杨)12月9日,校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校党委书记、中心学习组组长张中华主持学习,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参加学习,党(校)办、党委宣传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上,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条例》原文,张中华书记传达了全省党政主职领导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培训班会议精神、中纪委刘金国副书记的专题辅导报告和省委李鸿忠书记讲话精神。


   通过学习,中心组一致认为,《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中心组提出,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始终将学习好、贯彻好党章、《准则》和《条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学习党内规则不断增强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组织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要深刻把握两项党内规则的基本要义,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张中华书记指出,要深刻认识贯彻《准则》和《条例》对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里程碑意义。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中华书记进一步指出要正确认识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正确认识纪与法的关系。纪在法前,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二是要正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关系。《准则》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党员的“正面清单”,其落脚点在于永葆党的先进性。《条例》重在立规,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是党员的“负面清单”,共产党员必须守住这条底线。三是要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要在学习上下真功夫,做到认真学、反复悟、切实行,将《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四是要正确认识自觉践行和认真履责的关系。党员必须以身作则,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杨灿明校长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须从严,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以及“纪在法前”的精神,明确了广大党员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高校领导干部要做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必须将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大方针政策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提升理论造诣,为实际工作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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